全新叉车
二手叉车
出租叉车
维修叉车
 

天津二手叉车
天津叉车租赁



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铁东路
电话: 022-
手机: 15902275787
联系: 陈建来
网址: www.tjxingrui.com.cn

合同的管理及风险防范

来源: 作者: 点击:

天津二手叉车信息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而合同是市场主体交易关系的主要表现方式,绝大多数的市场交易是通过合同,即契约来实现的。交易双方也是通过合同来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实现各自经济利益的。合同的好坏,决定了交易双方在市场中的风险地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同国体、不同社会制度、不同信仰的经济主体必须在同一种游戏规则下进行交易。这就要求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的管理,提高对合同风险的防范。

 

一、           关于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概述

 

1、新旧合同法的比较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原有的三部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新的合同法分中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共23章、428条。是我国至今为止通过的条文最多、内容最丰富的民事立法。同时由于加入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接轨的需要,该法吸收借鉴了大量的国际惯例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

    与旧的合同法相比,新的合同法在指导思想上,第一次确立了合同自由的原则,即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的事项受法律优先保护,当事人未约定的事项按法定处理。也就是说,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才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它吸收了英美法系的“契约自由”原则,既体现了现代化市场经济对交易便捷的要求,又不因此损及交易安全。

新的合同法第一次全面规定了合同的订立程序,规定了电子交易等新型缔约方式;同时吸收并纳入了格式合同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债权人的撤消权和代位权、预期违约、合同的解释等6种新的合同制度,在分则中,对15种常用的典型合同做了详细规定。

 

2、其他合同法律法规的简介

 

除了新的合同法,我国还存在四种有效的法律体系对合同加以调整。第一种是我国最基本的民事法律《民法通则》第5章、第6章关于合同的规定;第二种是专业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海商法》规定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铁路法》规定了铁路运输合同、《民用航空法》规定了航空运输合同、《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合同以及《建筑法》、《票据法》、《著作权法》、《担保法》等16部专业法律对相应的专业合同做出了详细规定;第三种是有关合同的行政法规、规章。如国务院制定的12个合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四种是有关合同的司法解释,作为合同法律的补充。按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上四种法律、法规的效力低

于合同法,即合同法有规定的,依照合同法处理,合同法没有规定的,按相应法律处理。

 

 

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合同管理现状

 

    公司业务主要涉及服务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公路、铁路、内海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仓库、房屋、办公室、车辆租赁合同)、采购合同(叉车、货架、托盘等)以及保险合同和技术合同等6种基本合同。

目前,在公司总部存档管理的合同原件共有272份,其中运输合同105份,占38.6%,租赁合同82份,占30.1%,采购合同37份,占14%,服务合同26份,占9.6%,保险合同13份,.占4.8%,技术合同7份,占2.5%。从合同构成看,运输和租赁合同是公司数量最大、种类最多、使用频率最高的合同。

 

2、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为适应新的合同法,加强管理,防范风险,2000年9月15日,黎添才总经理批准颁发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这个制度对公司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同时也融入了新合同法的一些基本规定。下面以运输合同为例就公司合同的签订程序、审批程序做一说明:

 

2-1、        合同的签订程序

 

公司RDC/DC经理或负责人寻找新的承运商,审核其运营资格,调查资信情况,符合条件的,就双方合作事宜展开谈判,根据公司法律顾问及运作部提供的运输合同范本草拟合同条款,对草拟的协议可传真给总部运作部和法律顾问,做进一步修改,修改后的合同条款与合同的附件(承运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运营许可证复印件、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运价表等)经对方签字盖章形成合同正式文本后,送交总部,进入合同审批程序。

 

2-2、        合同的审批程序

 

总部运作部收到合同原件后,由相关人员根据合同填写《合同审批表》,(主要是合同的签订方及重要条款)并随合同原件交由运作经理和运作总监做业务审核并签署意见,在主管副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分别签署意见后,送总经理签字。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部在审核签字后,加盖公司公章及骑缝章形成生效合同。合同原件一份交法律顾问存档,一份返回RDC/DC,交合同的签订方保存。

 

2-3、        合同文本的使用及保管

 

    公司合同原件全部由法律顾问负责管理、归档。合同的复印件由法律顾问发放,相关业务部门由专人保管,RDC/DC对合同复印件的保管也应当有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三、           合同风险的防范

 

市场存在交易,就存在着风险与投机、就存在着冲突与纠纷;从某种意义上说,今天我们置身与其间的社会,是一个充斥着各种经济冲突的社会。面对不断产生和日益复杂的合同风险与纠纷,企业应当积极探寻产生合同风险及纠纷的原因和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正确途径。

 

1、合同风险及纠纷产生的原因

 

    市场经济主体的多元化、交易的复杂化,使产生合同风险与纠纷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国有、集体、民营、个人独资、合伙、外资企业等多元化的市场主体,每个主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权不断扩大,主体之间的交易日益频繁,作为交易纽带的合同,数量和种类也日趋增加,合同风险与纠纷也随之多样化、复杂化。

    经济主体的利益意识明显强化,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关注和追求,激发了合同风险与纠纷的产生。经济行为的利益动机十分明确,投入与产出、交易成本、利润收益等已成为企业最为关注的因素。各主体间的利益边界愈趋明显,产权日益明晰。而国家税法的进一步强化,增强了企业对横向债权关系的重视。

    市场经济的新秩序尚未完全建立和完善,是合同风险与纠纷产生的外部环境;

    经济主体的法律意识欠缺,是合同风险和纠纷产生的主观原因;很多企业,尤其是领导阶层法制观念不强,签订、履行合同不规范、不认真,盲目信奉“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随意撕毁合同,导致合同纠纷、合同欺诈大量出现,企业损失严重。

 

2、风险的防范

 

2-1、签约方的资信调查

 

    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对合作方做资信调查,主要是认定对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从形式上主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原件,是否经过工商年检、合同上对方的名称与营业执照上核发的名称是否一致,签约代理人是否有法人授权,代理范围、代理期限是否有效。特许经营的还需要审核相关的经营许可(如公路运营许可证、房屋出租许可等)。

在经济活动中,企业一方面要从自身做起,信守合同;另一方面,也要慎重选择信誉好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

 

2-2、        合同条款及文本的拟订

 

    首先,要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主要是标的物是否合法,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否一致。在中国境内签订的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提供的服务,是否规避法律或损害社会公德。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基础。

其次,要注意合同条款的完备性;一要按照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审查合同的8项基本条款是否具备;二要按合同的分类审查特别条款,如运输合同的保险条款、责任划分条款,租赁合同的修缮责任条款,服务合同的保密条款等;三要参照总部的合同范本,根据各RDC/DC的实际运作及当地的特殊规定制定合同条款,不能盲目照搬。四要尽可能避免签订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许多隐含陷阱的条款往往包含在格式合同中。五要绝对禁止口头合同,公司所有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2-3、        合同的生效手续要完备

 

订立合同必须履行完备的生效手续,要加盖双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要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这里需要注意各RDC/DC作为分公司或办事处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法人资格。根据法律规定,以分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其他需要办理审批、登记、过户、鉴证、公证手续的合同,如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必须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抵押合同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等,只有办理了相关手续,合同才能合法有效。

 

四、           公司业务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合同的签字日期,地点及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的签字日期决定了合同的生效日期,法律一般都规定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但大多数合同双方不可能在同一时间签署,因此公司合同范本在提头部分印有“本合同由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签订”,这句话的法律含义包括双方对合同生效日期的一致认可和对合同争议的处理地的认可。

    合同的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限并不完全是同一个概念,如公司与西安杨森的服务合同于1999年9月9日签订并生效,但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从200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为避免混乱,合同的签字日期及签字地点必须在合同的开始部分注明,合同的期限条款必须写明合同履行期限几年(月),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到某年某月某日止的字样。

 

2、合同的修改、续签

 

    合同条款可以经双方同意进行修改,修改过的地方必须经双方盖章认可,否则,修改无效。合同的续约必须有双方书面确认,方可有效。

 

3、定金、违约金条款

 

    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价值的20%,超出部分无效,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义务。违约金按利息收取的,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滞纳金利息不能超过万分之三。否则,法律不与保护。


责任编辑: 整理时间:2010-4-20 14:59:24
与“合同的管理及风险防范”相关的文章
·国产二手叉车已经超越国外技术跻身世界先进水平
·如何走出建材市场经营困局
·二手市场是推动工程二手叉车租赁发展重要因素
·市场前景可期 威玛叉车深化产品布局
·二手叉车转向故障原因及对策
·商用车厂商介入混合动力研发市场
·安徽合力叉车销售势头迅猛
·总体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日本电动车发展循序渐进拒绝一蹴而就
 天津兴蕊叉车,成立于2000年8月,是一家集销售、维修、租赁及回收为主的天津二手叉车-天津叉车租赁企业,本企业专业技术精湛、维修实力雄厚。经过多年公司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使我公司的产品充分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青睐。

兴蕊首页 公司简介 二手叉车介绍 叉车租赁介绍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天津兴蕊叉车有限公司-天津二手叉车-天津叉车租赁 技术支持:网津科技 津ICP备案审核中